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: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,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
但是在这期间女职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